請教舊制重購退稅的事(財產交易所得)

請問有房屋重購退稅的經驗嗎?
若房屋是舊制,
如 舊屋總價出售1000萬, 房屋土地比為 32:68 (都用財政部說的公告現值) , 舊屋房屋認定是320萬
新屋總價 800萬, 房屋土地比為 48:52 , 新屋認定為 384萬 ,
這樣是有符合 小屋換大屋的重購退稅條件嗎?
還是需先用總價1000與800萬比呢?
2022-02-11 12:16 發佈
不就只有土增稅可以退。

你只能設籍在舊房 賣掉後。新買房也要設籍。
且新房的土地總價值大於舊房的土地。

原則就只有這樣。 

沒救了。 法律是一板一眼
siva01 wrote:
不就只有土增稅可以退(恕刪)

謝謝!
我姐的問題不是土增稅, 土增稅金額不是太多, 主要在財產交易所得稅及如何符合重購退稅的認定
p.s. 都是自住, 其餘條件都符合重購退稅規定, 只有價格不確定是如何認定的
舊制 啊就重購退稅 只能退土增稅

土地只有看公告地價為主

財產交易稅還是要繳稅啊  以公告房屋與地價處理 哪有到40%?

你是不是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一年不到 我才用舊制 退過   
siva01 wrote:
舊制 啊就重購退稅 (恕刪)



噫, 我查到及問到的, 財產交易所得(房屋利得)也可以重購退稅啊?
我誤會??
https://www.ntbk.gov.tw/singlehtml/313948410f4946ef95874fbdef020446?cntId=9f9f1bd3d4b34307b93184af92f6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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