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的經驗,目前住的房子因為工作地點關係想賣掉,哪⋯要先買房子還是先賣房子,還是同時進行? 如果先賣掉房子,怕還沒看到喜歡的房子只能浪費時間與金錢先租房子(搬家又麻煩) 如果先買房子,走上又沒有頭期款⋯但又怕看到喜歡的房子先被買走
sam96207 wrote:想請問大家的經驗,目(恕刪) 看哪個比較急...我同事是剛好遇到瘋子的鄰居...貸款還沒繳完,就先搬出去另外買一間之後再把舊的賣掉....舊房子在市區內,只能低點的價格脫手,換到郊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