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左右,透過鄰居牽線要買他隔壁的房子,有簽立一份很簡單自己打的要約書!非制式的要約書。有我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地址等…。上面仲介名字是目前我要買的房子的租客。也是他帶看的。
但要約書價錢一直談不成。拖了快一個月,要約書早在4月底前到期了。
輾轉透過另外鄰居,要到房東的電話。
電話了解到,房東說並沒有委賣這間房子,只有口頭說他要賣。
我最後有跟他連絡屋主談好價錢。
但這部份我還需要給目前的租客仲介費嗎?ps:我簽的要約書4月底早就過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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