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關注一間法拍屋,屋主欠銀行錢被強制執行。三拍流標,應買截止也沒人投,然後就沒消息了。想請教:
1. 進入法拍程序後,房屋所有權是誰的?
2. 銀行如果想拿回錢,是不是只能繼續減價拍賣下去?銀行通常會怎麼處理?
3. 如果沒人喊停,應買截止後,法院多久之內要公告四拍?
4. 如果債權人很多,是否要全部債權人同意才能繼續拍賣?
5. 有其他方法可以跟銀行私下議價嗎?
6. 四拍全部流標的話,房屋所有權歸誰?房子還是在查封狀態嗎?
第一次接觸法拍,笨問題很多,謝謝大家幫忙
我是法拍屋從業人員 TORO
這邊回復您的問題:
1.進入法拍屋程序 在還沒得標過戶前 所有權是原屋主(我們可以稱債務人)的
被標走後 法院還沒執行完成點交或協商交屋前 使用居住的權利是債務人的(即使你已經拿到權狀)
2.銀行通常會繼續減價拍賣 但如果拍賣價格太低 或者造成申請查封銀行拿不出錢來 有可能造成拍賣無實益(法拍屋名詞解釋) 所以銀行不一定能夠繼續減價拍賣
3.應買截止後 需要由債權人申請第四次拍賣(如果正常申請通常很快就排出來了)
4.只要一個債權人申請 就可以申請法拍喔 但回到第二項問題 是否有拍賣無實益 這會是是否能拍賣的關鍵
5.通常銀行不會擔這個責任 主要問題再 如果債務人還有其他債務 你還完銀行錢後 解除查封 新的債權人又申請查封 責任歸屬會扯不清 除非債務很單純只有一間銀行
6.四拍流標後 如果債務還在 會繼續重回第一次拍賣 房子還是屋主的喔
7.這邊也為你說明 『應買』的方式規則
以上回答希望有幫助到你 TORO ESTATE

法拍屋資訊‧法拍屋新聞‧法拍屋分享‧法拍屋協尋‧法拍屋代標‧LINE:0980758080TORO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