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間房, 約7年中古屋, 屋況都很好, 在 13 樓
沒有壁癌, 房屋狀況也都維持得很好, 所以價格談妥後就購買了
因為是屋主自賣, 所以找了代書來負責相關需要的手續
現在問題來了, 交屋後去了幾次才發現我隔壁是一間中繼水箱機房
當初屋主沒有告知, 因為我旁邊是逃生門, 逃生門如果打開往樓梯間看, 視線就會剛好會被門擋住所以不會去注意那邊有一間機房,
我上網查好像 2020/5/1 開始,
內政部去年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新增應記載規定必須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水箱或樓頂平台設置行動電話機台設施,並於今年5月1日起生效
若發生中繼水箱未揭露在不動產說明書中,可要求其資訊補正,但是若已經簽約,才發現資訊未揭露,除非雙方都合意解約,否則頂多要求減少房屋價金,並且視影響居住環境的影響程度,來約定減除價金的多寡。
群義房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謝正男則表示,房仲或代銷帶看房時,應要主動揭露「中繼水箱及基地台等設施」,而且在製作的《不動產說明書》中載明清楚,若定型化契約違反,且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我現在還沒開始裝潢, 但我晚上有去聽聽看是否有聲音, 大概一陣子就會有個很大的聲音,
大概 20 秒, 我很怕半夜也一直會這樣, 這樣長久下去不是會精神耗弱嗎
我知道當初自己也沒多注意, 只有把安全門打開看有沒有堵住之類的...
現在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去跟原屋主協商嗎 ? 因為他沒有主動告知屋子的正隔壁就是中繼水箱機房,
因為我知道要把房子退了似乎不太可能, 所以想要知道我有什麼事可以做呢 ?
不好意思第一次買房沒有經驗, 所以不太知道我可以做些什麼讓屋主對這件事負責....
下圖是我在網路上找到的中繼水箱機房的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