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委員與總幹事

不知道大家覺得是否需要規定社區委員與總幹事要有
時間限制,委員每月或每季輪流來擔任,總幹事年聘,依照
處理事情的能力來決定是否續聘,否則最後權力總落入
少數幾個人的手裡面,只處理那幾個人認為重要的事情,
一般住戶反應的事項全部都無法處理.
2020-09-01 20:03 發佈
bmw_m3 wrote:
不知道大家覺得是否需...(恕刪)


他們考証照可不是考心酸的
爽到上天啦
bmw_m3 wrote:
不知道大家覺得是否需要規定社區委員與總幹事要有時間限制

您是每年區權會都沒在參加的嗎?
委員是你們選出來的,做不好還要選他是誰的問題???


PS.您若覺得他們很爛,可以自己出來選主委
如果被選上的住戶不想當直接擺爛,
你認為不適任他就不用當了?那還輪流個屁?

請先詳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範本,
裡面有對於管委會委員的責任、任期、選舉方式等。
你以為是選總統還是選市長阿?

管委會通常是吃力不討好的角色,
委員無給職,
還要找工作之餘的時間來處理,
跟工作時間衝突時還得請假,
浪費自己的假期,
所以很少人會出來爭著當委員,
久了就會發現都是那幾位萬年委員在輪,
當然,若你的住居只是戶數較少的公寓或是華廈,
倒是可以直接討論講定每戶多久輪一次。

至於總幹事,
幾乎都是外聘的,
主要是協助管委會處理事務,
不管是由物業(或保全)聘來進駐,
或是由管委會直接聘請的,
都是受勞基法保障的。
管委會的委員,“正常”社區一年改選一次,改選完還要向建管處公寓大廈科申報變更主委,核准後再到國稅局更改免稅證明負責人,再去銀行改公基金主委印鑑。
您希望月輪或季輪,以上流程與法規根本辦不到。若您的社區沒人管事,沒按法規走,那就隨便也可以啦!
如果對物管公司總幹事有意見,可以向管委會反映,反映無效,可在年度區權會提出檢討,或自己參選管委主委,選上您就有權力要求物管公司換總幹事,或玩大點,整個物管公司全換。
物管公司通常一年一約,總幹事是物管公司代聘,沒有規定社區要年聘,不好可隨時換人。要年聘,除非貴社區自聘。
leimi wrote:
他們考証照可不是考心酸……(恕刪)

總幹事(事務管理人員)證照沒有那麼難考啦!到協會繳一筆錢,乖乖上4天課,都會拿到證照。
可以用輪的,基本上輪的一年一次,
只是意見那麼多的不要輪到你時縮起來了,
這樣我就覺得你是負責任的人,
總幹事只對管委會負責,不滿意請找管委會,
管委會可以請物業換人,
除非你們總幹事是自己請的,
自己請的沒犯大錯要請他離職還蠻難的.
bmw_m3 wrote:
不知道大家覺得是否需要規定社區委員與總幹事要有
時間限制,委員每月或每季輪流來擔任,總幹事年聘,依照
處理事情的能力來決定是否續聘,否則最後權力總落入
少數幾個人的手裡面,只處理那幾個人認為重要的事情,
一般住戶反應的事項全部都無法處理.


委員不就一年嗎
總幹事除非是爛到爆
不然你沒讓他連做最少兩、三年 對社區其實不好
一年才剛對整個社區大小事摸熟可能又要換人了??
委員是區權會投票制的阿 一任一年
輪流的話 有些住戶又不想當 社區擺爛?
而且住戶是可以拒絕當的啊

社區的權力本來就是在管委會幾個人的手上
你對總幹事有意見就去跟管委會申訴
可以提看看是否要為了防止舞弊
每兩年或三年物業必需重新招標
這樣物業自然也會比較丁金一點

你如果想表達你的意見
也可以區權會站出來發言
或請大家投給你
讓你出來當委員甚至主委來主導啊

如果沒處理你的事
多半是不大重要 、 很少人有意見 或是 公私不分
或管委會本來就有大計劃在推動
才會不理其它皮毛小事
提出來讓未來立法做參考,把法立出來讓所有的大樓來遵守
,從根源避免一些問題的孳生,畢竟未來會有許多舊公寓也會
做都更,目前看到的許多問題可從法律面做規範,未來社區運
作就不會老是卡些舊問題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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