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資格問題詢問

各位先進:
本人社區新任主委資格想詢問有經驗的人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委需為區分所有權人
2.社區規約規定:主委需為區分所有權人及戶籍居住社區為事實者
目前社區主委為區分所有權人及戶籍都在社區,但並沒有居住在社區
如果向管委會會議提出此問題,但主委裝傻和他們同掛也不回應此事,
我可以拿未居住在社區這件事向市府工務局或者提告,因為此主委私心太重..
2020-08-24 0:33 發佈
卡好大水餃 wrote:
各位先進:
本人社區...(恕刪)


立刻向當地政府反映,主委不住社區當什麼主委,易生弊端。
.block wrote:
立刻向當地政府反映,...(恕刪)

好奇那種前幾年免管理費建商代管的建案有沒有主委
.block wrote:
立刻向當地政府反映,(恕刪)


我打電話詢問看看..但聽說都會得到模擬兩可的答案..所以才想問問是否有人有經驗
卡好大水餃 wrote:
我打電話詢問看看.....(恕刪)

找區公所公寓大廈業務管理人問,一翻兩瞪眼,不會有模擬兩可的問題。
這是最直接快速正確的做法。
主委有沒有住在社區 都不影響他所有權人的權利 更何況他戶籍在社區內 他咬定他住在裡面 戶籍就是證據 你也沒轍
用這小動作 搞不了他的
真的看不下去
想辦法召開區全會 重新選 比較實在
我住的地方 還真的有召開臨時區全會 把主委趕下來的紀錄 給你參考參考
卡好大水餃 wrote:
需為區分所有權人及戶籍居住社區為事實者
目前社區主委為區分所有權人及戶籍都在社



1.政府規定,委員 是需 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 說權狀上的那個人才行。
2.社區規約:還要住在那裡的才算,那問題 你要如何舉證 主委不住在那?
法律並沒有規定「住」的定義,一年要住滿幾天才叫「住」。

所以 你們社區規約寫著 所有權人+戶籍+居住 其實也只是在寫幹話!
一般就是所有權人 才有資格選委員。

你想以這條拉下主委…太難~~你根本站不住腳~

你想拉下主委,就是要以事實 取得2分之1以上的區所有權人的同意,召開臨時會 然後把主委拉下。

至於你有什麼事實及證據,證據主委私心太重?

這才是重點。總不會是「我覺得」。
AAABBB3102 wrote:
政府規定,委員 是需 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 說權狀上的那個人才行 (恕刪)


規定在哪?

除非規約另有規定,否則「住戶」都可以被推選為管理委員!
AAABBB3102 wrote:
1.政府規定,委員 (恕刪)


謝謝!!感謝你的說明...
電光老騎士 wrote:
規定在哪?除非規約另(恕刪)



社區規約確實寫明需為區分所有權人..設籍居住為事實者
所以我才請問先進..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