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住著令人厭惡的一家人,平時在樓上製造聲響,上去講過幾次,有幾次還破口大罵,依然無解,尤其是屋主一個阿伯,一副不然你要怎樣的屌樣,拳頭都握緊了,實在很想給他猫下去。
可能與阿伯已交惡,阿伯看我們家不爽(應該是我們比較不爽),最近在陽台偶而都會發現碎瓶子玻璃,還差點踩到,因為白天我們都不在家,而且看方向,惟一可以直接丟東西下來的只有樓上那戶而已。我們被吵,沒找他算帳了,沒想到他還惡人先下手為強?請問這有什麼法律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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