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關大樓外牆深窗設計與雨遮相關問題?

以下文章內容取自 丁丁的房產人生雜記
公設比是購屋者普遍最討厭的東西,認為這是一種虛坪灌水來達到增加總價的目的,但其實賣方也不喜歡,可這就是台灣長期以來的體制,久而久之,也只能如此了。

那麼既然要捨去公設面積來計價是無法達成的事實,那就從附屬建物面積來下手吧,「雨遮」就成為了目標。

先來論述雨遮對於建築本身的實用價值,在建築立面上有著凹陷進去的外型通常會被定義其雨遮面積,術語為「深窗」設計,它們的用途主要以下;

1.遮陽避雨:利用樑下拉伸至窗或外牆的空間做為一種自然保護,也許有些人會覺得沒意義,但事實上深窗可以幫助室內減少日照直射光線,令室內有感降溫,再則能讓牆面減低直接碰觸雨水的侵蝕,降低牆外滲水機率。

2.外觀美化: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建築外型的美感在於立體交錯深淺的視覺效應,如果一棟大樓的立面是完全拉平沒任何深窗雨遮的話,那就會非常普通且難看。

3.保護隱私:大樓住家在高,一樓行經路人在低,由下往上看若沒有做些設計保護,其視線會直接看透中低樓層的住家,而深窗雨遮卻能有效製造視線折射差異來減低室內曝光的比例,也讓人們的生活可以更安心與保障。

4.閃避樑下:結構是既定有的存在,除了室內裝潢之外,許多人買房時都會去刻意關注樑下的配置,而深窗雨遮卻可以讓樑的位置保留在牆外,保持室內格局少樑。

無論有著多少優點,消費者還是希望能夠不要將此納入購買面積內,賣方可以送,但不要算錢,於是內政部就有了新的定型化契約規範:「雨遮不得計坪計價。」

事實上,深窗雨遮都會提高建築成本,因為增加了外飾範圍,而在產權登記或營造費用計價,這都是有算面積的,如果徹底免費讓給買方,似乎不符合投資效應。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若是雨遮不計價,就在合約書附註此面積不計價,但事實上還是算在房屋總價內,換湯不換藥,符合規定沒問題。
若是雨遮不計坪,就將陽台比例面積增加,附屬建物依然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對賣方而言是不可能做賠錢生意的。

那買方需要注意甚麼呢?

不應該執著於自己可以坳到多少面積,也不需要去計算那麼複雜的誰計價誰計坪,一個最簡單的判定方式;得房率,將主建物面積除上售坪總面積的結論。

無論公設比佔了多少,不管附屬建物怎麼配比。判定划算的重點應該是能買到多少主建物,畢竟牆內才是你真正能實際使用到的面積,這也是最務實的比較。

依照現行法規下的建案,能將主建比控制在65%以上的產品,代表你買得是非常划算,但也有不少建案主建比還不滿60%的,那表示你買的虛坪越多,所以更本不需要去在乎買賣合約上怎麼定義,也不用去在意到底賣方怎麼去規範雨遮到底有否計坪或計價,主建比最準。

以建築的角度來考量,有雨遮深窗的居住品質會高於沒有此設計的房子,其次才會評估主建物占比。
若又有還不錯的得房率,就是划算的選擇。

想請問有關大樓外牆深窗設計與雨遮相關問題?
請教相關問題:
圖1的雨遮是所謂突出外牆的雨遮 這部分是算在購買坪數且計價 正確嗎?
圖2的雨遮有開了個小窗 這算是深窗設計 是否外牆內凹的部分均屬雨遮且計價?
圖3內凹部分無開窗 也算是雨遮嗎?這部分有計價嗎?
看來看去 光照片1+2+3就吃掉不少面積 雖然好看實用 但是不便宜!
2020-05-15 16:44 發佈
屁爸 wrote:
以下文章內容取自 丁(恕刪)
雨遮不計價.灌在公設比上總體來說是一樣的.因為公設比通常都接近35%了.
屁爸 wrote:
以下文章內容取自 丁(恕刪)


關注在主建物/權狀坪數

如果大於60%代表還不錯,愈高愈好

60%我指新建案
屁爸 wrote:
以下文章內容取自 丁(恕刪)


這篇文章不錯
請多多點擊 Mobile01 網站內的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圖1是雨遮.
不論新制舊制.都是不計坪不計價.
.
圖2/圖3.
它包含樑.包含柱.包含牆壁.
107年後建照.它們不準再登記雨遮
它不是(外牆開窗<50公分)的遮蔽物
它登記主建物或陽台或公設...不知道
.
地政局:重新定義(雨遮).
..雨遮指(外牆開窗<50公分)的遮蔽物
..這地方才叫雨遮.永遠不計坪不計價.
..其它地方.不準再用(雨遮)之名登記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