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斡旋北市精華區某建案
斡旋價格5200萬
知名房仲斡旋兩次後
告知賣方底價由5600降至5550
身為買方,追價意願有限
但又很喜歡這個案子
故詢問擔任區域性小型房仲的鄰居
她很熱心代為詢價
因為賣方委託多間房仲.......
竟得知賣方的底價是5500
這我就有點迷惑了.....
這個知名房仲的業務也帶我找房子找了半年
她是很想成交我這個case 一個月總有兩三個假日在看房
但這個案子她竟然是浮報了底價
我有點不知道她的動機是甚麼?
是為了拖延時間還是想從中套利
這是房仲的慣用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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