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9年大樓社區,一樓私人土地被設為資源回收集中區的問題

簡介:巷子社區,一樓道路店面,後門通社區中庭,後門有配置放設備的平台(冷氣機、熱水器...等),且有寫在土地權狀上。
社區有地下停車場,一般垃圾子母車置於社區大門路邊。

情況:因屬於一手屋,15年前購入之前早已被管委會設為資源回收集中區(資源回收、廚餘...等),家父購入後因無使用需求,所以沒特別提出異議,繼續維持原樣。

問題:近期因故開始處理家中不動產,欲將一樓店面出租,但房客需使用到後門平台的區域,目前不知道如何跟管委會提出要求遷移集中區,已詢問過專業人士,法理上我可以主張遷移,但礙於之後仍然會長住於此社區,情理上怕會有衝突,想請問大家的意見,感謝!
2019-12-17 15:0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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