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tock wrote:每天進地下停車場準備...(恕刪) 既然是一戶一格,應該可以找到車主吧?如果車主不處理,按照消防法規的規定,停車場內僅能停放汽車 (機車還不一定可以停)這種廢置多年的機車,早該依廢棄物請消防單位來開單,或是請該住戶自行處理 (二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