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小弟看房陸陸續續也有三年,前幾天看到不錯的建案下訂(預計明年第二季前完工),目前已封頂剩室內下訂時是預定樓層刷卡10萬訂金這幾天想換樓層,再加上覺得當初談的價格覺得還是偏高(第一次談價跟下訂的確經驗不足...)目前想法是換樓層重新談價格,但如果談不攏訂金10w能拿回來嗎?當初下訂時建商只有說找時間簽約,尚未提供合約供審閱,目前離刷卡下訂5天感謝各位大大解答
通常下訂後會給你合約書審閱,若期間有問題可以提出,並且針對問題點可以讓自己決定是否要簽約,""這段期間是可以無條件拿回下訂金額的。""但是...納悶,為何沒有提供審閱...???若是真得覺得有問題或不適合,就跟銷售人員提出吧。
prboy worte:甲方是指建商吧!?所...(恕刪) 是的,一份合約對不特定多數對象使用稱之為定型化契約。不動產代銷業者拿一份固定的合約內容跟所有買方簽約,當然是定型化契約囉。法令規定定型化契約至少提供30日內合理審閱期,其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動產預售買賣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