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人財路,被針對了,該怎麼自救

小妹是房仲
去年擔任社區主委的期間
被總幹事聯合社區某委員(也是房仲)惡意抹黑
說我威脅他,要他提供住戶資料給我
我真他媽想罵髒話
真是污辱我的人格
我擔任委員期間為了避嫌,沒介入接洽社區的買賣屋主
反倒是某委員在擔任委員期間
透過總幹事介紹
買賣成交了好幾間
租賃的也是好幾件
在區權大會時某委員突然提案影射小妹
仗著主委職務,要求總幹事提供住戶名冊
提議未來仲介與代書不得擔任社區委員職務
並寫入社區規約
當時小妹於會後強力杯葛
原本要強行通過的提案沒有表決,所以沒有成立
今年區權會要再度舉行
突然看到會議通知的內容
又把去年爭議提案再提出來表決一次
而且某委員常常握有大量委託書
只要他把票全投下去,基本上提案就是順著他的意思走
小妹想請問各位大大
有沒有什麼方式來應對?
Ps未來我不會想再擔任委員,所以並不是再替自己鋪路
小妹只是覺得仲介相對接觸過很多社區,可以把看到的優質管理經驗導入,對社區是有幫助的


2018-12-21 0: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擋人財路
是多大量?一個人代表這些授權書?

Guosi wrote:
某委員常常握有大量委託書

5007382 wrote:
是多大量?一個人代...(恕刪)

總戶數的2成

第27條

區分所有權人因故無法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得以書面委託配偶、有
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代理出席;受託人於受
託之區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五分之一以上者,或以單一區分所有權
計算之人數超過區分所有權人數五分之一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2成戶數有無超過五分之一?

toshiba0819 wrote:
第27條 區分所有...(恕刪)


丟搞哦
2成不就是1/5

carlo2013 wrote:
丟搞哦2成不就是1...(恕刪)

哈哈哈哈

carlo2013 wrote:
丟搞哦2成不就是1/...(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
應該是等於1/5啦



toshiba0819 wrote:
2成戶數有無超過五分之一?(恕刪)

Guosi wrote:
小妹是房仲去年擔任...(恕刪)


你們兩個的職業都不建議擔任什麼

對我這路人來說

縱使你有天大的夢想,又是房仲又是當主委

我還是會覺得兩個都差不多
家裡長輩以前做水電工程的,專門做台北市大樓工程,也認識潤泰建設老闆伊先生(潤泰是間正派經營的好公司),在以前KMT執政時代的大建築公司大老闆都是有一點黑道背景,護身保鏢是竹簾幫份子老大,很酷會穿馬靴裡面藏一把小武士刀,不像現在黑道流氓都不講武德,拿噴子亂射人,重點就是,別檔人財路了,政商勾結是正常事情,就算你吃虧後去告他們,最後收到是法院"不起訴"掛號信,除非您有律師牌,民眾黨主席黃大律師就是小時候父親當朋友的保人,被害到傾家蕩產,後來發憤考上律師牌,或請到非常厲害的律師,要不然....一切都是浪費時間,還有不停請假扣薪水跑法院,這決對不是騙您的,黑道就是懂一點法律,把你整死發瘋後,慢慢消耗您的精力,再讓你放棄提告...他們是玩弄法律的高手


Guosi wrote:
小妹是房仲去年擔任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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