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們好,
小弟最近買了了一棟五年透天厝,
五月底左右交屋,
由於這陣子的大雨,
發現房子內有許多滲水,
於是連絡了原屋主及仲介前來討論,
事後也找了抓漏的廠商來看,
目前,
有兩種方式可預防,
一種是打針,
一種是從外牆做防水層,
兩者報價有所差異,
當然,
原屋主希望以減少支出的選項為主,
但是我們希望是減少之後再動工的機會為主,
所以後兩者無法交集,
導致有以下問題想請問個位大大,
希望各位能不吝指教。
請問:
(1)買賣契約裡有一條依現況交屋,但是,當時未發現漏水,我們可以提出要求嗎?
(2)若可以提出要求,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需求呢?
(3) 若不可以,我們該這樣尋求保障呢
(4)在簽定買賣契約時,有一張目前屋況檢表,它具有法律效用嗎?
(5)根據這張表格,我們可以對於仲介提出什麼要求嗎?(畢竟在買賣過程,我們有付費行為,應該會有些許保障吧!)
不管如何,都先在這裡謝謝大家的幫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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