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住台北市頂樓加蓋的住戶,請注意!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將推行強制要求加裝住宅火災警報器 !!
如果,未如期安裝申報或不申報,將列入優先拆除名單!
目前其他縣市也即將推行.... 因此會有採購火災警報器的需求, 要通過申報審查核可必須符合:火災警報器的形式 (要求有消防署核可標章,分別要有偵煙式及感熱式)以及安裝位置的要求!
我自己目前已完成安裝! 就採購方面,提出分享: 市面上警報器的價格高低差異很大! 有1個上千元,也有百元以下(匪貨,大陸製),我之前就是買大陸製!3個全部陸續故障!
這次就從Pchome採購(我家的電視,電腦,洗衣機,電冰箱都是在Pchome買!) 我自己在採購搜尋時,也叫我兒子同時尋找:最後還是我的方案最為經濟:兩個偵煙式警報器$989(房間x1,樓梯間x1)加上感熱(定溫)式$579(廚房x1)一共$1568 (免運費) 我兒子找到組合近3000元! 因為都是要有核可標章!
剩下就是安裝位置: 只要參閱相關規定條文:
1.購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時應按測試鈕測試是否會發出正常功能之警報聲。
2.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之位置為居家臥室及樓梯間頂部天花板。
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書,並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其效果及避免誤報:
(1)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於天花板應與其周圍牆壁保持60公分以上。
(2)警報器應與冷氣等通風口保持1.5公尺以上。
(3)壁掛式警報器偵測中心點應與天花板間距15-50公分。
台北市消防局文件下載: http://www.119.gov.taipei/detail.php?type=article&id=17979
火災警報器安裝位置 (網頁): http://www.hnfa.gov.tw/files/90-1025-181.php


建議別為了檢查安裝,為了家人生命安全,我們一買房就安裝了,看看最近頂加燒死這麼多人真的不能開玩笑,我認為這制度真的很好,應該全國同步這樣才能減少憾事.

另外,樓主買偵熱型是屬於廚房,佛堂平常會產生煙霧的地方專用的是很正確防災概念唷






本府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常見問答一覽表
Q1、頂樓加蓋處所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法令依據為何?是否有緩衝期?
A1、消防法第6 條第5 項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
之,經通知後30 天內應自行購買安裝完畢,並填具提報表(表
格請至消防局官網首頁右下方「相關連結」區下載,或輸入網
址:https://goo.gl/jPbAZh、另有QR CODE 可掃描下載)送(寄)
至各本局各消防分隊審核。
Q2、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如何購買?價錢為何?各家產品外觀不同,功能上有無
不同?
A2、民眾可於大賣場、量販店、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或網路商店等場所購買或
電洽消防設備公司,購買前要注意產品種類及是否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
別認可合格標示」。自行安裝於家裡各寢室、客廳等處所應使用偵煙式,如
安裝於廚房應選用定溫式。另經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的產品,功能
並無不同,須平時保養檢測。
(1)實體通路:
1、賣場:特力屋、好市多等量販店。
2、電子資訊廣場、各地消防器材販賣商
3、防災科學教育館(販賣部):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76 號
(2)網路商店:各大網路賣場(例如:momo 購物網www.momoshop.com.tw、露
天拍賣www.ruten.com.tw、PCHOME 24Hr shopping.pchome.com、pchome
商店街www.pcstore.com.tw、蝦皮購物shopee.tw、udn 買東西購物中
心shopping.udn.com、中華消防協會…等),樣式最多,民眾於拍賣網
站上購買住警器應先詢問賣家該商品是否通過消防署檢驗。
(3)消防器材公司:以電話親洽消防設備製造商購買,另可至財團法人消防
安全基金會網站消防安全設備認可 >設備認可資料查詢> 個別認可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網址:http://www.cfs.org.tw/index.php?select=
singleagree_detail&year=2017&eq_no=RD)查詢最新住警器個別認可通
過產品,並可點擊該製造商查閱相關資訊。
Q3、詢問頂樓加蓋非屬本局權管之相關問題?
A3、本局係依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認定清冊執行通知,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
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連絡電話:02-27208889)。近期頂樓加蓋火災案例頻傳,
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能及早偵知火災,保障您居家安全。
Q4、頂樓加蓋處所外觀照片如何拍攝,提報表需要幾張照片?
A4、應拍攝頂樓加蓋處所入口處(大門)或足以頂樓加蓋處所顯示所在位置,並
依提報表所需住警器外觀(個別認可)照片及安裝前(後)照片拍攝。如您頂
106.10.24
樓加蓋處所作為雨遮、鴿舍、溫室等使用,填寫提報表時(僅需填寫第1 頁)
檢附外觀照片或室內空間照片至少1 張送(寄)至轄區分隊。
Q5、住警器裝置完成後,應如何辦理後續事宜?
A5、以電腦文書編輯軟體或書寫方式填寫提報表(表格請至消防局官網首頁右
下方「相關連結」區下載,或輸入網址:https://goo.gl/jPbAZh、另有
QR CODE 可掃描下載),送(寄)至各本局各消防分隊審核。
Q6、請問頂樓加蓋處所應該裝置多少個住警器?應如何裝置?
A6、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自行購買安裝,依內政部消防署「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設置辦法」,每個居室至少安裝一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以掛勾、黏貼、
鑽孔等方式安裝於天花板、樓板或牆面,依安裝位置如下:
(1)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
1、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六十公分以內。
2、裝設於距離牆面或樑六十公分以上之位置。
(2)裝置於牆面者,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十五公分以上五十公分以下。
(3)距離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
(4)以裝置於居室中心為原則。
Q7、頂樓加蓋處所已無使用、無人居住或作為雨遮、鴿舍、溫室等用途使用是
否仍須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A7、為維護公共安全,保障您生命財產安全,符合「臺北市政府推動頂樓加蓋
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執行對象者(具四面有暫時性或永久
性牆且設有屋頂或遮雨棚圍封之室內空間)均需安裝,如頂樓加蓋處所作雨
遮、鴿舍、溫室等用途使用,填寫提報表時(僅需填寫第1 頁)檢附外觀照
片或室內空間照片至少1 張送(寄)至轄區分隊。
Q8、未裝設住警器之頂樓加蓋處所是否會被拆除(或罰款)?已安裝處所是否可
使用?
A8、經本局張貼通知單後,如30 天內未向轄區消防分隊完成提報者,將移請本
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依法列為優先拆除對象。如向本局審核提報通過者,後
續將移請本市建築管理處,依建築相關法令辦理。
Q9、頂樓加蓋處所裝置住警器是否可申請本局補助?
A9、臺北市政府無針對頂樓加蓋處所訂定相關補助計畫。
Q10、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對居住安全有什麼幫助?
A10、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於火災初期偵知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以提醒民
眾逃生及緊急應變,提升逃生成功率。
Q11、如為租賃處所,應由屋主或是房客安裝住警器?
A11、依民眾租約契約內容而異,請自行協調安裝住警器。
Q12、既有違建(緩拆違建)是否仍需裝設住警器?
A12、由於該處所尚未拆除,符合「臺北市政府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
災警報器執行計畫」執行對象者均需安裝。
Q13、如欲依執行計畫提送「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提報
表」應於多久時間內完成提報?應向什麼單位提報?需檢附文件為何?
A13、經本局通知後30 天內應自行購買安裝完畢,並填具提報表(網路下載)送
(寄)至各本局各消防分隊審核。
Q14、消防機關會派員入屋檢查嗎?或委請外包廠商通知要入屋安裝(檢查)住
警器?
A14、本局審核民眾所繳交之提報表,如有前往檢查之必要時,消防機關事先會
以電話聯繫民眾,於前往民眾住宅時,會穿著制服並配戴識別證。本局未
委託外包廠商進行安裝(檢查),如有接到相關廠商假借本局名義推銷,請
拒絕廠商。
Q15、住警器應的安裝方法為何?
A15、住警器安裝簡便,以電池作為電力來源無須配線,可於購買住宅用火災警
報器後,參閱產品說明書或產品包裝,以掛勾、黏貼、鑽孔等方式安裝於
天花板、樓板或牆面。
Q16、何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A16、有鑑於本市近10 年建築物火災中,住宅火災件數居高不下,且分析火災
死亡原因,多數係因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而發現時間太晚、避難延遲
或避難失敗。經統計本市近年75%火災發生於「住宅」,且其中71%人命
傷亡是因為延遲發現火災及避難逃生所致,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夜
間睡覺時若意外發生火災,可及早發出警報聲響叫醒住戶逃生,以免火災
造成人命傷亡,有效提升住宅安全且降低住宅火災死亡事件。故依消防法
第6 條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
設備住宅場所,應設置住警器並維護之。截至106 年9 月底,本市已有77
件住警器動作提醒民眾避難之成功案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分為偵煙式
及定溫式兩類,偵煙式住警器於偵測到煙粒子即發出警報聲響,適用於客
廳、臥房等處所;而定溫式住警器則是偵測到室內溫度變化即發出警報聲
響,適用於廚房。
Q17、如何選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A17、市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分為偵煙式及偵熱式兩大類,如安裝於各寢室、
客廳等處所應使用偵煙式,如安裝於廚房應選用定溫式,另在購買時應選
購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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