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搬到新北市
然後為了省電
所以把電視插頭拔掉
在這4天計算完後
大概一天會用到10度電
冷氣的部分
大概是
一晚6~7度電
剩餘就是
電燈+冰箱+吹風機+檯燈+手機筆電充電
加起來一天大概10度電
一度5元計算
一天要花50元
其實不要喝飲料就省起來了(本人很少喝飲料)
大家覺得這樣的用電量是剛好還是房東先生的電表跳比較快呢?
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家提供一些意見
小弟是第一次搬出來住
所以不太清楚狀況
煩請各位給予指點
吹風機沒排上去是因為用的時間短
檯燈、手機筆電充電,長時間但耗電量小,可忽略不計(見下方鏈結)...
因為未來電費是由房客支出,房東一般購買電器都以售價為考量。
所以抓吃電兇手,你可以從冰箱抓起。
記錄用電量(查電表),然後直接拔插頭,觀察一周。就知冰箱的耗電量。
再來就是電燈,把省電燈泡或燈管,自費改為LED燈。反正退租再帶回家,不用煩腦白浪費錢。
剩下冷房耗電的部份,做好室內隔熱(冷氣外洩)及溫度調整27度以上搭配電風扇。
若查到是冷氣機太耗電房東又不肯更換,看看是否自費"冷暖移動空調"。
冷暖氣有在認真用的話,購新機在用電差額上可在3-5年內回收。
其他小家電你想要精確的知道耗電量,可以買測電器來量測。
家電耗電量實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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