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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

感謝大家幫忙😊
2017-01-04 2:07 發佈
房東有甚麼理由藉口扣一個月房租? 根據最新的, 今年 1/1 開始的政府公佈租房合約 (事實是一定要強迫大家換約改簽) 最多也只能扣一個月合約

先去書局買一本看, 然後跟他說嚴重性, 包括會有政府的罰鍰, 到時他會賠更多

他還不怕, 就舉發, 提告.

P.S. 您自己一定要先站得住腳, 沒有破壞損害房屋等等....
我沒有破壞房屋,該給的我們都會給,但該還我們的也應該同等對待,這合約是去年簽的@@

yi090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原...(恕刪)


押金的備註欄就有寫【於租賃關係消滅,乙方搬遷時,甲方應無息返還。】
然後第18條寫的是租期未滿一年而欲提前解約須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損失,作為違約金。
其實就是你們現在要求的只扣一個月押金。
所以照你們合約上面寫的走就好了。
房東不願意,你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對呀!我也是這樣跟房東說的,但他的意思解讀是指說第18條跟押金無關,理當我們解約,押金就不用還😭
最壞的打算也只能走法律途徑了,唉!

yi0904 wrote:
對呀!我也是這樣跟房...(恕刪)


第18條跟押金無關沒錯,所以他要先退你們全額押金(他契約寫在租押金的備註欄),然後你們再賠他一個月租金。

不過現在是房東不願意退就是了,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我建議是妳先不要跟房東談了,先跟房東確認沒有屋損,然後搬出來。
搬出來後開始寫存證信函寄給他,網路上有範本,他應該是不會理你,沒關係,你存證信函寄三次,然後就去你當地的簡易法庭申請調解。

Neilwu wrote:
第18條跟押金無關...(恕刪)


晚了, 別太擔心了, 早點睡, 能拿回來的機率很大的.

我也是租房一族, 給您一些建議, 我也曾經遇過惡房東不還押金....所以很多是慘痛的經驗

1. 我在簽約時, 一定都會加寫一條 "如合約期滿前需退租, 提早一個月通知房東, 押金必須全退" 這點的用意是, 對於租房的人, 我們也有很多風險, 生意萬一做不好, 萬一家庭因素必須搬遷, 放棄事業等等, 還是有惡鄰, 環境糟糕 (有雷), 逼得我們必須搬走, 而房子又沒有任何損壞, 房東憑甚麼扣押金??

提早一個月告知的動機, 是要房東可以沒有時間損失, 有機會順利找到下個接班的房客.

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押金的用意: 房租積欠, 房屋不當損害等, 否則, 房東憑甚麼扣押金???

2. 租房子的人萬一要提早退租, 也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比如說算好日子, 就先一個月的租金 "遲交" 這不是我們惡劣拖欠房租 (反正有押金在房東手上, 他怕啥?) 而是一種保護好我們自己的做法

以上給大家參考, 希望房東, 房客都互相, 而且畢竟房客大都是比較弱勢的, 實在沒必要有房的人還欺負沒房的比較弱勢的人
有提早說了,且他也無異議,只是當我提到押金返還,他就不高興了!
我們有約定15號要點交房子,我也希望在白紙黑紙上寫清楚,所以我在想要怎麼寫才恰當,如果他不願歸還押金又該怎麼寫比較好
yi090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原...(恕刪)

跟房東說扣掉水電公共支出,剩下不到一個月押金請返還,
那就走法律途徑,並向國稅機關舉發,讓房東補稅!
惡房東就讓政府整治,
最近很夯惡房東張某晶,
就是最好案例!
加油!板大!
我遇過惡房東很差的嘴臉, 退租被吞了3萬, 3萬我不是沒本事賺, 只是過程很杜爛他的態度.
後來財政部,國稅局,市長信箱,台電,消防局,營建署...的Mail我全發了. 不久房東被搞到將房子賣給他弟, 半年後他看不過他弟又租出去經營起來, 換他寫Mail捅他弟.

客氣的問看看房東, 收租有沒繳稅, 店面有沒增建危建, 有沒有變更防火隔間, 有沒有符合消防安檢, 電表水表有沒有跟其它戶分表(有些房東會竊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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