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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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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0:06 發佈
加油!
跟他耗,他早晚會折價賣的~
沒人想買到有問題的房子,真的
不過...好奇問一下
簽約前是不是也可以找人驗屋...
只能說沒經驗,自己因小失大!
但合約裡確實也沒有"現況交屋"
果然啊

投資客願意賠錢賣的東西就是有問題

房仲錢賺到了就翻臉不認人

高房價萬惡的根源啊

為什麼不簽約之前就驗屋呢…
跪求哪裡可以找驗屋師傅@@
你驗屋是要在下斡旋金前就要驗了,就像早期買屋如果對是否為輻射海砂屋有疑慮,也是要提出驗屋要求,沒問題才下斡旋。有學長要幫你寫存証信函是很好,但他是法務專長拿手興訟,對你來說不一定有幫助,且這件事以我的一點淺見,屋主跟你踩到底他未必會輸,因為屋主雖未說現況交屋,但屋況說明書上(在仲介業者的物件內,就是帶看時的那本)若針對內政部公告的屋況說明,已善盡告知責任,那屋主就比較站的住腳,我看你文內說的問題,都不是結構、或漏水、或海砂屋等重大瑕疵,屋主真的可以不用理你,且房子都給你看了不是嗎?你期限內不交屋,他也可以照買賣契約的交屋期限條款(非因歸責於賣方,而買方於期限內不履行交屋),罰你錢,罰起來你這9萬可能拖一個月也差不多還屋主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我良心建議你,存証信函轉寄給仲介業者,逼他們這2%吞下去再吐出來,還比較有勝算多了~再補充一點,你回想一下,簽買賣契約時,有沒有簽到屋況說明書與產調表,如果沒有,那仲介業者就慘了,你可以依內政部的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去逼他吐2%
雖是新成屋但畢竟兩年了又是二手屋,這點小問題實在不能說是瑕疵要折讓
牆角地磚膨空要看程度若沒破裂不影響使用根本沒什麼
silicon本來就是消耗品久了就要維護
門框變形屬外觀可見簽約前看屋就該知道
以上原屋主應該都不知情,你都看過屋況也簽約還要人折讓實在說不過去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是沒過失責任 不以賣方有可歸責的事為前提 而且物之瑕疵是主觀認定 又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行使後不會付遲延責任

Po主你學長學過法律應該可以幫你解決啦
你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投資客聲稱降價八九十萬
如果屋主說 那好 賣價+90萬 再折讓9萬給你 你應該也不願意吧

你說 你們當初談的總價是房子沒有問題的價格 現在有瑕疵不能接受
那是不是要重新議價?

提告是學會保護自己 如果你真的忙得過來的話

雙方對屋況的認知不同 也不是重大瑕疵 要打官司 誰輸誰贏還不知道

真的走到解除契約 你忙完法律問題 還是得繼續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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