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目前我們這個建案已經約有1/3戶數交屋(從實價登入),但由於還沒有管委會成立,目前有入住的住戶都還沒有正式繳交管理費。
但有個問題是,在這段期間的保全物業部分,該怎麼處理才是正確的呢,總不能警衛室一直空在那邊吧,是否是成交戶數不夠1/2,所以代銷也沒有很積極要幫忙成立管委會,請問是否有相關法規在保障我們住戶這段時間的權益。
謝謝大家喔。
PS: 還是說,沒有繳管理費,就沒有這些權益?
一奇一 wrote:
基本上新大樓管理費應該已經先預繳了吧?
0914dark wrote:
謝謝大家回覆,我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