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合約登載使用品項與現場勘查不同,該如何處置

購買預售屋合約登載使用品項與現場勘查不同,該如何處置
購買預售屋合約登載使用品項與現場勘查不同,該如何處置
購買台南某區的透天厝預售屋
某日去工地關心施工情形,照下熱水管施工的相片,發現現場使用的為開泰管
求助酷狗大神,發現有其優缺點
在求助熟識的水電,有說出易漏水的疑慮
便向建商反映,其管的優缺點,並說明對日後易漏水的疑慮
考慮更改白鐵管材質(自費),建商說:一律照合約上走,合約以載明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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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後,翻開合約書載明"開鈦管"
此時回想當初合約審閱期內有請教熟識水電工,說並未見過"開鈦管"這種材質
有說如是使用鈦材質的管子施工,應該有一定的品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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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商說明合約載明為開鈦管非開泰管
是否可以證明開鈦管=開泰管
建商回應說打錯字
我說既然你說照合約書走,那照合約書施工
或者是公司是否有其他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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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幾天工地經理說:二樓以上可以更改白鐵管施工由建設公司負擔費用,我說ok
又過2天說:老闆生氣不可更改,如更改會拖延工期及降低施工品質
而且建商有權可更換建材(合約載明可以更換,但必須更換同等級或更高等級的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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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2天說公司願意針對漏水部分延長水電保固一年,我不願意接受
正準備求助消保官或律師
不知各位神人有何看法或建議處理方式
2016-03-23 13:57 發佈
http://taipei.law119.com.tw/person.asp?kname=&kclass=%A4%A3%B0%CA%B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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