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老家的機械停車格是分上下的(我們家是下層),昨天我爸說壞了,請人修報價要6千多但上層的住戶說他都沒在用所以他不要出錢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因為問管理員他說應該要上下層的住戶平均分擔維修費用。因為別棟的壞掉也是這樣。
那我要用啥方式,或法律面的方法來跟上層的住戶談呢??
也有跟他說過類似的方案,但對方說那就不要修我上面的車位租你......

也想說就停上面就好反正他們也沒在用,但怕等一下被告侵佔......

所以............無解..............很e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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