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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代銷公司的電費由住戶負擔~合理嗎?

大家好

小弟是本月即將入住的新住戶~由於新大樓尚未成立管委會~因此入住前有先預繳一筆費用~其中包括管理費、電費、印花稅等等
(憑印象打的~晚點再補足)..
由於建案尚未完全賣出~因此一樓是建設公司的代銷中心進駐,未來一樓也是規劃成零店面純住宅形式。

簡單敘述一大樓環境,本大樓公設約35%,一樓有守衛櫃檯、一些庭園造景、公廁、兒童遊戲室、卡拉ok室、健身房等,

其餘室內空間就是建商代銷公司的接待中心,有數張桌椅與櫃檯等等。

剛說過,由於大樓還是銷售期間,因此時常會有客戶來看房,因此幾乎大廳照明

和冷氣常開,健身房跟遊戲室則是有客戶或住戶使用才會開。

問題來了~這個月裝潢完畢即將入住,結果收到電費單一看差點昏倒,裡面竟然有一筆”分攤公共電費”台幣1700多,

而且扣完預繳的1200塊錢 ,還要繳500多,我們都還沒入住使用過屋子內的電,就必須幫代銷中心分擔電費,

後來代銷公司可能也覺得不太妥,答應”幫忙補貼”一半的費用,也就是850。

也就是說當下個月電費單來了以後,如果又是1700多的話,已經沒有預繳額度可扣下,就必須要出1700/21=850的電費,

若在加上家裡自己使用的電費上千跑不掉。

我想請問,這樣合理嗎?代銷公司全年使用的電竟然要由全體住戶去繳,我是不清楚這是不是正常的,如果是那我摸摸鼻子就算了,

如果不是,管委會成立前或是代銷公司撤點前,不就永遠要繳下去高額電費??請問各位意見~感謝




請問代銷公司的電費由住戶負擔~合理嗎?
2015-08-03 15:50 發佈
公電,主要來自 大樓的契約容量、功率因數、及整體用電量

整體用電量,主要來自照明(地下室、梯間、大廳),馬達(抽水馬達、排水馬達、電梯馬達)

就算代銷退了,公電還是會嚇死你的。


Eigen wrote:
公電,主要來自 大...(恕刪)


這當然沒錯..很多大樓基本設備還是要運行 這當然合理

只是~開整天的冷氣和大廳燈~甚至使用插座用熱水瓶微波爐等等

大家的大樓初期都不會有此情況嗎??
不合理,請管委會決議收取代銷使用空間的租金,用以補貼公電費,另追溯電費分攤

e220amg wrote:
不合理,請管委會決...(恕刪)


這位板友所言及是...

目前就是卡在入住戶尚未超過成立管委會的比例~

也就是說管委會成立前~一樓就是代銷中心免費持續使用~(跟他們收租金合理阿)

如果厚臉皮些~賣到剩個位數也不撤走..好像也沒皮條~

只能如您所說~去追朔了~但...似乎有難度阿
一、拿大樓的電費單來看,(前提是你看的懂)契約容量、功率因素有沒有問題

二、一般大樓,都會留下最後一間店面,做為接待所,就算有人要買,建商也會在合約上寫上但書,

賣了,但是要租給我多久的時間,

所以,耗的電費,都是私電,不是公電。

所以你的大樓,還沒賣完請他們以沒賣完的單位為據點,不要利用大廳做為據點

但是,你也許以為代銷用了很多電,實際上沒你想的麼多,如果他們願意付一半,未償不是件好事。

重點:計算 建商用了多少電


Eigen wrote:
一、拿大樓的電費單...(恕刪)


非常感謝E兄指導~非常清楚

的確使用量部分~甚至容積部分都要查清楚

另外一樓未來就是大廳招待所~沒有出售成店面

也是怕到時跟建設公司打壞關係~總之 謝謝您的意見喔

其實剛搬進去這段時間最耗電是外牆的投射燈,
我現在住的建案並沒有代銷中心進駐,
但剛交屋那半年每期電費也是有1500-2000的公用電(同期我自己的電費只有八百……),
直到成立管委會,決議關閉外牆光源、不常使用的過度公設照明以及調整電梯使用,
公用電費才降下來。

所以說不定目前代銷中心付一半,其實你們賺到了,
還是先像上面大大說的,算算電費看看吧。

kken777 wrote:
非常感謝E兄指導~...(恕刪)
入住戶數不足,這樣供電的負擔比例是怎麼計算?
印象中一開始到管委會成立交接前不是由建商或代銷公司負擔嗎?
如果200戶的社區,一開始只入住10戶,其他每個月分批入住,那這樣公電要怎麼負擔?
PDA&MAC新手 wrote:
入住戶數不足,這樣...(恕刪)


我也以為一開始到管委會成立交接前不是由建商或代銷公司負擔..

但結果不是~是要與住戶一起負擔 ..

那你說分批新住戶怎辦,就是一開始我說的~會有一筆預繳..(如我電費單上的1200)

這筆預繳當繳完電費後~下個月依然照樣要分擔公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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