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有的樓層施工已經完畢,
建商要我們去驗屋並開始辦理貸款.
等第一次驗屋改善完成後要我們撥款
但公設部份以及停車位,管理室,大門等等都尚未完工
建商說這是公設是移交給管委會不是給住戶,所以跟我們撥款沒衝突
一直催促我們驗屋撥款.並說你們交屋後也要裝潢也是要1.2個月,
屆時公設就好了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如果是的話也只能照這樣做了!!??
HIKOer wrote:
請問你的合約有註明什...(恕刪)
目前的狀況是
每位住戶買的那一間內部都好了
但所有公設,停車位,各樓層梯間,管理室,一樓店面區,頂樓空中花園都還沒好
就叫我們驗收撥款,
所以被搞得很混亂才上來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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