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 四樓鄰居拿了一張單據過來說是這三年的公共電費 要我們共同分攤我們這棟公寓是老公寓 每一層一戶只有我們這一層是房東出租 有四個房客 其他樓層都是自住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久才來跟我們拿這筆費用只是.....這三年來 有很多房客搬進搬出老實說...也不知道該怎麼分攤??如果這筆費用請房東負擔 是合理且行得通的嗎??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呢???請大家給點意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