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1大大好
小弟想詢問的事情是這樣子的...
由於小弟剛結婚近期有在規劃購買台灣的屋子,
但我並不是台灣的公民(不過我老婆是台灣公民),
因此計劃房屋的貸款都以她的名義去貸,當然房子也寫她的名字。
另外,我也打算從國外匯一筆數目不小的資金到台灣當作頭期款,
但問題來了,當地的銀行需要有「購買房屋的文件」以證明這筆資金是我用在購買房子,並無其他用途(擔心洗錢?),有此證明他們才願意把資金匯到台灣來,
原先岳父岳母是想等到資金都到齊後再開始購買房子,但目前好像得先進行簽約、貸款的動作才能得到「購屋證明」的文件,而且此文件也需要擁有我的名字。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大大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或是可以取得購屋證明的方式?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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