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最高限額抵押權下,擔保債權總金額=仲介開價總金額,如何破解投資客招式?

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遇到一個房仲物件,
開價500萬,
土地跟建物謄本的主要資訊如下:
權利種類為:最高限額抵押權
擔保債權總金額:各為250萬,所以合起來就是開價的500萬。
用書上講的公式反推賣家購入價:500/1.2/0.8=520萬。
但從實價登錄網站發現,該土地+建物其實當初買入價為300萬,屋齡也10年了。

我想要問的問題是:
權利種類為:最高限額抵押權 是投資客要來混淆買家的一個障眼法嗎?
因為竟然把擔保債權總金額完全設定跟開價的金額完全一樣...
500-300=200萬,錢真的不好賺,開價開的會不會太高?

好想跟他斡旋開價3x0萬開始講,但會不會被這位投資客踢出來?
我是購屋菜鳥,請大家指導批評吐槽一下,謝謝!
2014-03-08 20:31 發佈
打電話問銀行:建物土地應該是同時設定250萬,應該不是土地借一筆、房子借一筆,請參考代書也是可以。
一般來說,貸款時土地及建物應「共同」設定抵押權給銀行,不太會有分開設定的情形,你可以看看土地/建物 謄本上的共同擔保建號/地號,就知道這筆抵押權的擔保範圍了!
如同樓上所述 銀行對於貸款的擔保品 原則上一定是土地建物同時設定

所以謄本登記的設定金額是土地建物的設定的總額

另外 銀行要求設定的金額 原則上至少是借款金額的1.2倍

所以可以從設定的金額 跟你估計原屋主貸款的成數 來推算原屋主的原始購價

所以 設定金額 跟所謂房地的開價 時價 應不相干
不是這樣看的 總設定金額只有250萬沒錯 所以他當初的貸款金額208萬,而且像這種沒有整數的貸款金額應該就只有擔保值內貸放,所以應該是貸七成,你給的謄本資訊太少了.你也要看設定時間是什麼時候,還有所有權登記原因是不是買賣,上面也會寫登記的時間,既然實價登錄也查得到表示這一兩年買賣,很明顯成交價格就是298萬元,你就直接說你有查到成交價,就把價格砍下來吧,不然開五百萬叫他吃土比較快,要是好死不死你送估的時候又送到它原本的貸放銀行,那就恭喜你直接估價估不到,到時候連自己貸款都有問題.
ifoneday wrote:
請教一下各位前輩: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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