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今年10月1號出租給人(有簽普通合約)
現在想收回不租了!
請問對方可以硬是住在裡面不搬直到合約到期嗎??
假設我願意賠償違約金1個月
對方可以有權力說不收燃後硬是住在裡面嗎???
我就沒有辦法收回自己的房子嗎??
may690921 wrote:
我的房子在今年10月...(恕刪)
合約怎麼寫的?
若沒特別加註,對方的確是有住到合約期滿的權利啊,反而是你理虧在先不履行合約,講得好像人家不還你似的。
和善的向房客道歉加上說明是必要的,要不然不就變成拿錢打發人家走的感覺? 違約金太低或條件不合理,對方當然可以不同意。
定期租賃契約,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
wildlife2000 wrote:
試想自己是房客的話,...(恕刪)
我之前的房東也很NICE...
話說也跟他租了快三年的透天..一直以來也知道他擺著租人等售價好再賣
雙方也都知道~所以都兩年約在簽..
那一年剛好有個凱子要買(那一區房子他剛好賣出最高價)..價格也開到他的底價上下
所以也跟我們商量是否能交屋~
先行退了押金給我~再包紅包一筆..屋內家具我們需要的他讓我們搬走
所以我弄走了他整套IKEA的床..桌椅.還有一台日製的除濕機= =
也順便幫他清潔房子不用再找人清理
OK的啦~只要有誠意~
都是能溝通的

為了防止行情被破壞...
為了守護施工的品質...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小工頭...
悲情小工頭.....
我是穿梭在知識+的嘴砲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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