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初步的功課發覺有二樣東西
「房仲的履約保證」和「銀行的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
一般房仲所提供的「房仲的履約保證」是房仲的建經公司所提供的
而「銀行的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則是由銀行來計對價金的部分作保證
不知道這樣的認識是否正確?
是否銀行的信託是優於房仲的履保?
仲介會不願意由銀行的信託來處理嗎?是否需特別在斡旋書上特別註明呢?
以上幾個小問題,還請大家懇請賜教,謝謝~~
1016DENNIS wrote:
「房仲的履約保證」和...(恕刪)

thealfee wrote:
可能要注意一下房仲的...(恕刪)

VerX wrote:
請教一下1016DE...(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