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家人最近買房屋因此透過朋友認識了賣方
當初因為是朋友所以完全沒有說過要收取費用事宜
結果在簽約當天,在代書流程過程中,朋友突然翻臉說要收取各三萬的"仲介費"
但因當時賣方與買方(我家人)完全不了解有這件事,但是為了不撕破臉
就也沒多說什麼,後來那位朋友馬上拿了一張,同意付款的文件請買賣方簽名蓋章
內容大約是敘述說,經由XXX媒介房地,已完成不動產買賣契約
並買賣方需支付"三萬元正"仲介報酬無誤。
(因買賣方願意支付紅包給他意思一下,但金額不到三萬他不接受)
中間的過程中他只有幫忙詢問,打電話給我們知道有人要賣房子
最後還是簽了合約,後來家人越想越不對,因為沒有得到該有的義務以及服務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來處理,最後卻在簽約當時要求要收取費用
因此家人才覺得不合理,而且要跟他談價錢也不願意有商討的空間
但是現在有質疑的是(如下)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家,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解決?
1.依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第13條,沒有考取經紀人考試及格並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是不能做買賣房屋相關事宜,請問可以不付嗎?
2.他如果去法院提告,對哪方有利呢?如果被他們告成了,給三萬嗎?(還是更多)
請問大家幫幫忙,想個對應良策
先感謝大家回復
幸福燁 wrote:
但是現在有質疑的是(如下)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家,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解決?
1.依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第13條,沒有考取經紀人考試及格並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是不能做買賣房屋相關事宜,請問可以不付嗎?...(恕刪)
你都知道有這規定了,還擔心啥?
除非他有考到經紀人資格啊,不然上法院,他就是穩輸
再者,你們買賣雙方透過他認識彼此,進而完成買賣
他是扮演什麼角色?? 仲介? 媒婆? 還是街坊鄰居?
沒有個書面或口頭要約(買賣雙方同意他居中扮演仲介並支付服務費,類似的契約形成)
那是要付什麼服務費? 他要告你們啥?
要嘛就3萬付一付,認清一個人,還什麼朋友咧...
不然就硬碰硬,就是不付,直接撕破臉以後不相往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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