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社區的管理費 到底什麼時候開始收?

有個關於管理費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建商跟我們說 簽約時要預收六個月管理費 並且說交屋後就開始收管理費了
但是管委會又還沒成立 公設也都還沒有點交驗收 那管理費到底交給誰?

我印象中記得是 在公設尚未點交驗收前
所有公設的水電費用等等支出 都要由建商付
而管委會成立之後才開始收管理費

請問哪一個是正確的呢? 還是說每個社區不一定呢?
謝謝各位
2013-09-30 14:59 發佈
基本上是管委會成立就開始收..管委會則檢視公設是否有瑕疵,若OK則與建商完成點交..

我們社區都好幾年了..都還沒完成點交..建商負不負責任就看這裡..
建商在蓋房子時,在建管處那有存放一筆基金是給管委會的
連同你們繳的6個月管理費一起移交給管委會
(我的社區是有收的)這筆錢應該是社區成立後
由你們主委.財委.監委相關區分所有人蓋章才能動用

在建商未完全退出社區大樓時
(還在賣房子{房子未賣到她們可以退出的空屋數量},管委會由她們代管)
過渡期公設費用 當然是由建商出
使用者付費!!

如果管委會接手了 當然相關區分所有人都已選出甚至有保全總幹事等等!!
當然是管委會付!!

如果你覺得為啥要先繳6個月管理費有疑問
可以打給1999問看看相關規定!

你要關心的是錢到底花到哪邊去了,有些奇怪的人選上管委後花錢方式會讓你大開眼界!
建設公司到是還好,沒必要搞倒管委會財務,因為這樣會害死他自己,就算建商沒有大量餘屋也是要跟管委會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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