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價900萬,(一般約)是簽到11/30為止
兩家都有另外簽一種叫變更合約的書面,主要就是說我實拿700萬的意思。
現在因為有家人因為突然因為某些因素要結婚了,還蠻急的,因此我這間房要先給他們倆當新房~
因此不能賣了~
其中一家仲介說,這樣不行,我都貼了那麼多小蜜蜂,報紙網路都是錢,他會對同事不能交代,而且他說有幾組在談了,再努力一下就成了~
另外一家是說我有簽變更合約的書面,那張也是簽到11/30,那張效力最大,假如我不讓他們賣的話,我要付違約金!!不是我想不賣就不賣的~
=========================================================
我知道合約是還沒到,當然是我理虧,但沒其他補救辦法嗎?
有點傷腦筋...

在此先感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