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我想要承租店面作生意
預期會簽約很多年 裝潢費是房租的五十倍以上
我都會按時繳租金 房子也是一般正常用途(已告知屋主)
萬一房東提前終止合約 是不是只會賠兩倍的月租金
請問在合約中 該如何保障承租人的權力(裝潢的費用)呢
謝謝
dannyETTC wrote: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恕刪)
拙見
可跟屋主協商加註條款,
如果預計簽長約的話,可明定契約內容.
表明1.租約為兩年或者三五年一期,長期約來說,有些承租戶會先給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預繳型談判籌碼高.
站在房東立場,當然希望如此,可長期承租,(但黃金店面不在此限),大多人家排隊搶租..你簽五年,有別人還想租十年..so ..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可商議承租方預計投入多少金額,除非承租方自行退租.若房東片面退租
應返還承租方,依照比例的價金(此部分需要商議) 大多都是後租者,去拆前租者的裝潢,因為產業性質不同
你花在多錢也是沒用~~,但常期約通常房東不會片面解約.看屋主
認識的長輩店面在鬧區附近,三角窗小店面,行情約五六萬/月,有人願意出到八萬~~
但最後還是租給老客戶五萬/月 也沒有漲. 有些是別人出兩倍,就叫原來房客滾蛋了...所以契約內容
寫的越清楚越好~~!
以上供參考~~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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