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個問題教請各位,
今天去將貨款還清,銀行人員建議我拿回借據,抵押權的部分先不要拿,依然放在銀行,
他說這樣下次如果有需要資金,就不用多花代書設定等相關費用約一萬元,
想請教板上各位,這樣好嗎,有不會有什麼問題產生?
ps.房子是自住,非投資,近期應該也不會賣。
only_wjr wrote:
今天去將貨款還清,銀行人員建議我拿回借據,抵押權的部分先不要拿,依然放在銀行,
他說這樣下次如果有需要資金,就不用多花代書設定等相關費用約一萬元,
想請教板上各位,這樣好嗎,有不會有什麼問題產生?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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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採不取回清償證明文件
直接再向原銀行申請"理財型房貸-隨借隨還型"
這樣當有資金需求時 , 可以直接去櫃台
用存摺直接領款
領款的金額 > 存款部份 , 就是借款的錢
計息也只採計動用部份
非常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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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家提到聯徵問題
原則上一般房屋貸款
在科目上會屬於銀行擔保長期借款 , 科目代號為T
當屋主借款時 , 在聯徵上會有 借款的科目 , 借款金額 , 借款餘額
版主還清時 , 銀行在次月回報JCIC時 , 就會將借款餘額改為0
如果像我改為理財型房貸
銀行的科目 ,就會改成 C (透支) 或 H(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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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確定不會利用房屋去理財或借款
可以拿回清償證明及抵押權他項權利證明及設定抵押文件
記得要去地政辦理塗銷設定登記
不然這些文件久了 ,萬一弄丟了 , 補發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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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給銀行保管 , 銀行有專門契據保管地點
該地點是銀行嚴密戒備的所在
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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