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後發現漏水問題

小弟最近購入一間中古透天,但是交屋後在整理房子時發現有漏水問題,因為是在拆掉裝潢時才發現的,但是這個漏水問題是從看屋到簽約時,屋主都無告知,並且在合約內屋況説明有無漏水這一項也未特別説明,請問這樣有辦法向仲介或前屋主求償嗎?
2013-03-19 22: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漏水問題
可以,而且要趕快處理,碁本上仲介保固是六個月,你的求償期也是六個月,所以要盡快連絡仲介找買方出面。
可以,因為我也是心不乾情不願的賠了!
而且只是馬桶漏水,不是天花板

但是蠻有意思的就是,房仲的什麼鬼漏水保固合約
仔細研讀之後,那些條文根本在繞圈子
他們幾乎不會有機會拿出錢賠你

都是賣方跟買方的事!

好處只有他們會站出來協調拉...
感謝M大及D大的回覆,今天有通知仲介先過來了解狀況了,明天仲介會請抓漏師傅來查出原因,想請問後續我可以要求前屋主如何處理呢?目前看來漏水上方是浴室位置,只是浴室己經一個禮拜以上都無使用,但還是有持續漏水狀況,另外整個過程屋主都未提過這個漏水問題,整個過程我也詢問好幾次除了合約上註明外還有沒有其他漏水地方,前屋主都説沒有這一點讓我蠻生氣的,請問這樣前屋主是否有其他法律上的責任?
老實講 這種狀況分成惡意跟非惡意

第一 如果這房子屋主非自用或是裝潢整面包住 那屋主不是非惡意 那大家就好好講協調就好

第二 如果這裝潢是屋主自己包的或是明明看的到但他確不講 那他就有可能閃賠錢的責任
此時房仲就要出來負責
接下來你會一直聽到
賣方有六個月的瑕疵擔保責任 基於這個東西 你可以寄存證信函先
然後六個月內一定要把修理費用凹到手

另一方面,是房仲自己沒檢查清楚,你也可以要求他們付一半(後來我的部分是三方各負三分之一,因為買方看過很多很多次,我也不是惡意隱瞞的,只有在沖水時會漏一點)

翻一下你的契約中有沒有:依現況交屋 字樣
因為有時,會發現明顯壁癌或漏水 賣方願意減免一點出售 通常就會來這一條
有的話無解,你要自己修了

沒有的話 基本上房仲在賣你之前也會仔細看過
他沒看到,其實也要負責的啦...

ferrarif5077 wrote:
感謝M大及D大的回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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