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沒用到還要繳錢,真虧...
正文:
今天,房東說是要賣房子。對方要求要我搬出去以後才可以交屋,於是我就搬了...


房東幫我找的一間房子,更爛。房間更小除外,還要額外再繳300元的電瓦斯網路費。
然後,又在跟我扯之前的網路費。中華電信寄了一張帳單給他,5千多。
他要我全繳,真的是開玩笑。
又再說什麼那之前還有復機費3500元也要我出,一共8千多元..快9千元。
然後我之前繳的網路錢完全不認帳,說是什麼1年級啊!2年級啊!3年級啊!
我爸爸來啊!我媽媽打電話,還有什麼我掉錢。時間根本跳來跳去。
還說什麼我2年級的時候有用電腦,來到我房間有看到螢幕?我2年級根本就沒有電腦。
騙肖

真的很會扯!這次還有幫手,就是他介紹的房東。
站在房東的觀點來遊說我...
說什麼原本3年級就該繳1整年的網路費用,也就是12個月。假如12月沒有去停機,很合理。
但是12月房東就去辦停機了。說是只需要繳8千多,開玩笑。
3年級就算從7月開始算,7.8.9.10.11.12,一共也才6個月。
而且我還有支付了這6個月的網路費了。
評什麼還要我去繳這8千多,有打手就是不一樣。
在旁邊一直扭曲我的邏輯思考,說我很會"輝"...
7月分我完全沒用到,8.9月還有其他人也有用。旁邊的打手就說,不要計較那麼多。
就當作只是到別人家佔住一下,這樣子也要計較?
想來想去我又被扒皮了啦!
有沒有人可以幫幫我...




我的觀點是,我已經繳掉了7.8.9.10.11.12月的錢。
為什麼我還要再去繳那8千多?
那張繳費單明明就很有可能已經包含到2年級去了。
可是他們卻說我的邏輯有問題...
2年級有其他人住,有其他人用網路。怎麼是我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