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新屋交屋至今房子有些問題須要修繕。公設部份也是有些設施需要建商修繕。用電話通知建商工務,常約好時間但是都不來修管委會統一彙整問題後,約建商來討論也是一樣近來有住戶探聽到該建商財務狀況似乎有問題,假設建商更換負責人或是股東.後面接手的人是否也要概括承受之前所有修繕問題(保固期內)目前交屋尚未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