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打電話外 試試直接跟統包說你們這樣搞你無法接受.如果三天內不來解決就直接寄存証信過去給統包 重點是三天後一定要寄.目的1.真的不行 就解除合約找其它人接手 2.法律上不會有問題.不會只是你單方面的動作 3.真的時間一到把統包丟在工地的東西請出去 不會造成接手的師父困擾
嗚~~原來如此 後面工程我知道要註明哪些東西了昨晚說今早會去也沒有打給他我也表明真的不高興還比我兇咧 我有說再不來我要網路公佈到下午才來打管線明天又要再奪命連環摳有生不如死的fu香蕉連皮吃 wrote:那等於沒簽!!抓...(恕刪) 地板老師傅 wrote:沒簽合約的後果!!...(恕刪) aa19832006 wrote:除了打電話外 試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