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偽不實較高價格登錄,損人不利己,徒增仲介業者未來餘屋灌價。
基本概念:俗稱的房屋買賣,真正的售價實際包括土地與建築改良(建物,房屋)兩種價格,
土地按土地公告現值/每1平方公尺(每年調整一次)計算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
房屋則依稅捐機關評定房屋現值課徵契稅,由買方負擔。
至於購入後,買方每年需繳納地價稅(按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房屋稅。
確實,現階段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差距極大,
其實,政府也很無奈,因為土地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房屋每一平方公尺坪定價格、地段率的調整、...,
都必須經過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後才能調整,
而該委員會由各階層人士組成,其中不乏民意代表,不管執政者或民意代表,為了選票,不敢輕率調整。
政府推行實價登錄的美意,是希望買賣價格公開透明化,勿讓房仲業者在房價上推波助瀾,
只是增加未來在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開會時,討價還價的空間。
至於能增加多少稅收,哈!聽聽就好,除非改變現階段稅捐計算方式與結構。
限於篇幅,無法鉅細論述,如有同好,可e-mail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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