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之前買的預售屋要完工了,前不久和建設公司及銀行人員約好要對保,在對保時建設公司拿出一張撥款同意書,內容是房子產權轉移後建設公司可向銀行要求貸款部分直接撥款,不需再經本人同意。因之前聽過一些買屋糾紛,想想不太放心,便要求再加一條內容,就是須在驗屋完成沒問題後才能撥款。但建設公司不同意,理由大約如下:
1.產權已經過戶了,房子等於是你的了,怎麼可以拿了房子卻不付錢呢?
2.如果要等驗屋完成才能撥款的話,那我怎麼知道驗屋要多久?每個人標準不同,萬一你驗了半年一年都不通過怎麼辦?
3.公司都有售後服務,就算有問題也可以再聯絡公司解決。
雖然我對公司的理由不是很認同,畢竟東西雖然是我的名字了,但東西本身是好是壞我都還不知道,怎麼能付錢呢?何況建設公司不是本來就有義務把房子蓋的沒有問題再交給住戶嗎?等住了發現有問題再要建設公司改進往往是耗時費工,何況付款前後態度不一樣的也聽過很多。因此我還是希望建設公司能給個保障。後來耗了半天後建設公司勉強同意多給一份保證書,就是產權過戶後一個月內無法交屋的話,延遲交屋期間的貸款的利息錢由建設公司支付,我也只好勉強同意。
因為第一次買房子所以真的不懂,在這邊想問問大家,我的要求真的不合理嗎?大家都是不管驗屋有沒有過就直接撥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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