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去年手上有存了一筆錢,家母一直想改變一下居住品質,所以經由認識的水電介紹一名統包來施做,內容包括增建,水電全棟換新,裝潢等等,開始是做的還不錯,所以我想讓統包好做事,工程款的部份我都照時間給,後來有陸續增加一些工程,要控制預算,所以有跟統包要估價單,但統包一直很忙沒給我,到了完工以後,水電來告之未收到工程款,事後找統包來協商,但統包開出的價格讓我不太能接受,所以我私下去查價格,後來有去開調解會,統包的意思是工程和水電要分開算,水電的意思是東西是裝在我那,所以工程款要跟我收,但我的立場是工程是統包包全場,錢也是給統包,之前跟統包要估價都沒給我,現在完工後開高價我不能接受,況且水電還要另外算,感覺像一頭牛去了二層皮一樣~
因為第一次做,所以後來才想到根本沒跟統包簽合同,但有付款簽名,現在統包把水電丟給我們,意思是他沒跟我打合約,所以水電他說不算就是不算在內,而水電現在逼著跟我要錢....

水電的意思是東西是裝在我這,統包說沒含就是沒含,這筆錢要我出,不然上法院我一定會輸,而且還要負擔他請律師的錢,想上來問看看事情的發展是會像水電說的那樣嗎?我也沒和水電有簽任何合約,這樣他說多少就得付他多少嗎?這件事希望各位01大德幫在下一點忙,告訴我事件會如何發展又要如何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