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請問一下大家, 我有一間房子出租,最近兩個月都沒有付房租,房客留了兩支電話但其中一支現在是空號, 另外一支一直沒有人接,我想把房子收回來, 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我查了一下網路可以先寄存證信函, 但我當初沒有注意到,房客沒有留戶籍地址, 只有留身份證字號。我不想把事情搞得太複雜,錢我也可以不要了,只是想把房子依正確的步驟收回,請問應該要怎麼做??謝謝大家!!
找到房客了,他沒死在裡面...可是他堆了一堆廢物在裡面, 欠繳了一個月房租和電費,鑰匙也沒有還,我打了幾通電話過去後他手機就不接了,看起來是換易付卡..唉!!昨天報警, 警察對這種事情完全不想管(畢竟不是刑事),但有給我建議,要我自己寄存證信函跟找協調會。實在是有夠麻煩,遇到廢人,生氣到一整個不行...PS.報案要用網路報案,波麗士大人的態度會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