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過完年開開心心的買了一棟房子,也開始作功課尋找裝潢,找到幾家,最後決定了台中一家設計公司,
卻也是惡夢的開始,原本一開始覺得對方的熱心跟專業,但跟著時間慢慢的推演,才看出真面目。
一開始是一家叫一堤室內設計裡的朱小姐設計師,不過名片上是叫尹曦,好怪,怎麼不用本名?
當時也不覺得怎麼,可能是藝名吧,況且一開始她也滿熱心的。等大約談定了,
簽約時朱小姐帶了一位許世文先生,他是工程方面的,主要談結構細節。看了合約發現,奇怪不是跟朱小姐
簽約而是跟許先生簽,許先生的公司叫誠億室內設計,想說算了,可能是彼此是相關公司,
不過合約真的非常粗略,例如,衣櫃單位多少錢乘上總長等於總價,天花板一坪多少,總價多少,
沒有任何細節。用料、樣式都是口頭說明,問了朱"設計師"可不可以修改成正確的立面圖,
他說出圖只有一次,之後就不會再出圖了,用口頭跟工班講就好,當下有點傻眼。
等開工後,又跑出一位曾國銘先生,他是負責木工部份,大家一定會覺得這位曾先生就是木工師傳了吧,
錯!!,他也不用下場作,但也沒全程監工,都到一個段落才出現,朱設計師呢??,也沒,許先生呢
嘿嘿..也沒。之中出現非常多的問題,要求改善時曾國銘說要問許世文,因為要對他請款,真的是罄竹難書。(以上皆有証據,願負法律責任)。(後來才知道曾國銘先生也是一家室內設計老板)
裝潢過程我要一直要跟不同人溝通,一下打給朱小姐,一下打給許先生,又要打給曾先生,一一確認。
問朱小姐燈泡用那牌的,回答是:飛利浦or歐斯朗,結果裝上去的是沒聽過的牌子。
天花板木作部份更扯,要不是我都會去工地看,否則我都不會知道他們居然是用輕鋼架來施作,我的天呀!!
另外系統櫃部份,我還得親自去台中一趟,跟系統家俱公司談細節....
我是整個給統包設計公司,到最後,我要自已一一去統合,我累的快不行了,最後我請他們作到木工段落
(天花板部份),我後半部另請高明。
因為我已繳了2個階段共21萬元整,對照合約還多付了8萬元左右,連絡許世文先生卻不願還回款項,
因此我依合約地址發了存証信函,卻查無此人,查無此公司。利用電話套出對方可以收到的地址,
但對方卻回給我存証信函說:金額無誤。
之後我就去警察局向許世文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也以約談(提出告訴約一年後),檢察官很同情我的處境,
不過他說詐欺要成立非常困難,因為要一開始就有犯罪意圖才有辨法成立!
(我的媽呀!罰如此輕的罪,要用這麼嚴的條件,難怪法律是在保護壞人,唉!~)。
請教各位網友,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損害賠償? 不當得利? 侵占? 那一個才對。
補充說明:
1.我是利用刑法附帶民事來打,但有可能不會起訴,所以不知後續要怎麼做。
2.許世文的公司"誠億室內設計",在跟我簽約的時間,他已被停牌(我上經濟部中小企業網查到的),老板好像掛他老婆的名子。
以上是我的心路歷程,各位網友有什麼建議。
你只能當作你是老闆請了一個不適任的員工,最後請他走路
最後還是要記取教訓,然後放寬心,別折磨自己.
黑心設計師很多都想好後路了
不然你上網找找看有沒有同是受害者可以一起出面的,或著一起檢舉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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