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退貨運費爭議延伸法律問題請教

9/19在露天購買一張拍賣內容說明7個月的沙發,當晚立即匯款32000+運費4000
9/20沙發收到,覺得怪怪的沒那麼新,詢問賣家保證書何時可收到回覆9/21可收到
9/21收到保證書,一看是99年2月購買,馬上打電話詢問賣家,經告知後才承認他忘記了,本人表明貨物與敘述相差1年(保固少1年,使用多1年)有詐欺之行為,本人要求退貨
9/22下午4:27本人與賣家討論退貨事宜,賣家堅持我要將商品寄回再退款,寄下來的運費4000元由本人吸收,()內容為賣家在9/22晚上19:48露天告知之訊息(因先前記錯購買日期,現已更正,若將購買物件原狀退回原出貨地點,檢查無誤後,可將之前的匯款金額全數退還。)本人拒絕
9/23想至警察機關提告,請各位大哥先進給點意見
2011-09-23 0:27 發佈
audio0932701179 wrote:
9/19在露天購買一...(恕刪)


二分法
賣家的錯 運費賣家出
買家的錯 運費買家出

你應該順便請露天協助處理
真不行
再報警


也許另一個好方法
就是沙發你留下
與賣家協調1年差價
兩全其美

我想這是賣家比較想要的方案

audio0932701179 wrote:
賣家在9/22晚上19:48露天告知之訊息(因先前記錯購買日期,現已更正,若將購買物件原狀退回原出貨地點,檢查無誤後,可將之前的匯款金額全數退還。)本人拒絕
9/23想至警察機關提告,請各位大哥先進給點意見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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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小事也要提告 ?

對方不是巳經同意收到貨後

全額退款了

你為何拒絕 ?

你要提告刑事責任 , 可能也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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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賣

七日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貨

目前看來是賣家的錯

建議可否以折價方式處理

因為光賣方負擔來回運費 , 就8千元了

很多事 , 可以商量

走法院勞民傷財 , 絕不個好辦法




感謝softfly兄指教

audio0932701179 wrote:
9/19在露天購買一...(恕刪)
證據保留的前提下,第一步先溝通(以和為貴),第二步寄存證信函(先嚇他),第三步直接告他,去消基會檢舉他廣告不實,會罰錢的樣子,提供你參考。
專業的問題 還是問專業的律師吧
法律的問題 可是差一點就差很多了
謹慎一點 多問問他人的意見 以免因小失大
介紹一個網站 www.law110.com.tw
法律諮詢網
都是律師做免費法律諮詢
可以去試試看

escudolin wrote:
網路買賣

七日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貨
(恕刪)


這一點有一個先決條件..對方要是業者的身份..才有無條件退貨的要求
因為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的是業者..對於一般的個人..不在規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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