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困惑我很久了, 很多次我都只去那邊買一個東西, 但每次打出來的發票, 都是兩大張, 加上複寫紙的部分,拆開後就是四大張。兩年多前有寫信問特力屋,可否不要那麼浪費紙, 一張紙就可解決的東西,為何都要印出兩張大發票。 得到答覆說會變系統設定改進, 改進了兩年, 還是一樣。是否有啥法規限制, 要讓他們一定要印一張出貨明細 + 一張發票? 不然老實說, 很浪費紙張
我想跟大賣場的發票應該是原理一樣~在過去~這種賣場都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類的才能辦卡購物~加上許多購物清單必須配合會計做帳之方便~所以才會這麼大張吧?畢竟品名/項目/單價這些在作帳時都得詳細登載吧?可能後來變成一般民眾皆可辦卡購物~所以才會維持這麼大張~但我覺得~通常去這種地方買東西~大多數也都是數量不少~其實有個購物明細清單也方便對帳.....像我之前要整理新房子~在特力屋買了快4萬的東西~哩哩摳摳共4個推車的量~結果還發生多刷幾筆的錯誤~如果我沒仔細核對?恐怕得多付了2千多哩!ps:我家在特力屋對面~所以很方便用推車直接把東西推回家!
主要是對商號對帳方便的,複寫聯是因為有些企業需要二聯作帳。對商號來說工料明細是很重要的,和我們隨手丟的普通發票不同,一般的發票那有辦法將明細印的清清楚楚? 我在特力屋買DIY材料開了也快四十萬了吧, 沒這些發票我自己都很難記帳了~ IKEA的發票也一樣大張+複寫咧,所以不要覺得太奇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