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子如果已經簽了設計約,
約中明訂設計師須提供:
1。施工所需之詳圖
2。冷氣空調、音響、電器、照明配線圖
3。於施工期間提出專業解說及建議
而設計師只有劃出平面規劃圖,並且還不是Final的版本
卻因為所規劃的空間需求不符合屋主需求而被要求解約,
但設計師主張已完成80%的設計工作,所以要付給他八成的設計費用!
因為小弟平時的工作是SOHO網頁設計師,最討厭那種騙圖不給錢的!
所以也不是不懂規矩的~該給還是要給!
只是小弟覺得很奇怪,劃平面圖就已完成80%的工作嗎?
請問我該給付他八成的設計費用嗎?


) 相信同是設計師的您也有相同感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