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約買了5年屋齡的房子,仲介費在簽約的隔一個禮拜被要求付了90%.
至於成交的簽約金10%已入履保帳戶,因為屋主還住在原住處, 簽約時有說要最晚是在十月底交屋.
昨天仲介打電話來, 說屋主要我們先同意屋主自履保帳戶領出50萬急用.
這樣合理嗎?
我們沒辦法承受房子還沒過戶就要直接把錢給屋主, 所以一開始找仲介而且做履保就是為了保障彼此. 跟仲介說明了, 我們沒辦法承受這樣的風險, 無法同意未過戶就先撥款給屋主. 但我們可以盡力配合提早過戶, 過戶時會將款項撥出去, 屋主就可以拿到錢
仲介一副就是我們是奧客, 不願意配合的樣子.最後吵開了, 現在吵的一整個不開心.
我擔心的是..我們買方的仲介費己經付了90%, 進履保的帳戶金額也被仲介領走了賣方的仲介費30萬. 萬一之後交屋不順利或屋主違約. 履保被扣走的仲介費及我們付出的90%買方費. 可以求的回來嗎?
但是昨天房仲講的是我們有答應(莫明其妙), 而且房仲也答應屋主了. 我想房仲是覺得對屋主交待不過去之類的. 所以一直對我們施壓.
昨天講到後來幾乎翻臉了. 竟然要脅我們. "這樣交屋會很不順利".
當初下斡, 在議價時, 我們堅持我們的開價不加價. 也強調, 沒有成交也沒關係,我們不強求. 後來仲介說他們犧牲了他們的仲介費讓交易成交,要我們要替他們著想. 但是對我們而言我們從頭到尾沒有要求他這樣做, 也沒要求過仲介費要打折.現在跟我們說, 我們很難溝通. 真的很生氣.
一方面講說完全沒有風險要我們不要擔心, 那為什麼他們不先把仲介費拿出來借屋主,叫屋主簽張本票之類的. 後來有想到叫仲介公司開本票當保證, 仲介公司也不敢. 我真的很生氣, 仲介公司都不敢做的事, 為什麼要我們去承擔這樣的風險啊.
原本想說, 如果屋主急著用錢, 我們可以配合先辦理房子過戶的事宜, 過戶後, 可以先將一部份的款項撥給屋主, 待交屋時再把剩下的撥出去.
現在只擔心後續交屋又有問題. 或者買賣不成, 付出去的仲介費拿不拿的回來.
問題就在,當初簽約時並沒有提到買方必須負擔這樣的風險, 若是買方願意接受, 才會有簽約成功的動作. 買方之後也沒有理由再拒絕賣方合約上所提的要求. 但是我們事先不知, 因為錢是很辛苦,存很久才存到的, 真的沒辦法接受有任何的差錯, 並不是我們存心要雕難賣方.
昨天有打電話到建經公司問了, 賣方仲介先抽走的仲介費, 是在屐保的保帳範圍裡, 就算之後賣方違約, 這筆錢也會由建經公司保障還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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