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路走來,看著房屋慢慢成形,卻也深深感覺到社會的無情,
1.已經簽的合約,趕快拿出來看。裡面有寫到違約的部分,包含貸款沒下來還有建商通知交屋多久內要處理完畢,款項多久內要結清之類的。我原來的合約都是只要一違約,房子就變建商的。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你已經簽約了,所以不能隨便扣住款項

撥款前的驗收條件~例如重大瑕疵(海沙屋之類的)
2.建商原本預定今年五、六月分交屋,但後又改口今年8月底交屋
但重點是至今快接近7月底了,約剩1個月
地板、車庫、衛浴設備、油漆都還沒好
真擔心是否可以如期完工
去看一下合約有沒有壓交屋日期,通常會有約定期限,來保障買方
3. 用自己找的銀行貸款,千萬不要另外再簽本票給建商,不然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通常建商都會凹你千本票,說貸款下來就會還你。那表示不管買方有沒有驗收過,你都先欠建商這筆錢了
我確認過,不需要再簽本票,簽本票是建商怕過戶給你之後拿不到錢。看起來只剩這一點可以讓你利用了。
4. 白紙黑字,這麼大金額的買賣,千萬不要用講的,或是你自己認為來做判定
我的案例:門把上已經裝上密碼鎖(我本來還想請建商加價升級指紋密碼鎖),驗收時我嫌他被弄髒,結果建商密碼鎖整個拔走,然後說,這是選配的,要加錢。還好後來建商廣宏大量,還是給了我一組。所以切記~要寫下來
5. 銀行人員有說,會幫貸款人在該銀行開立一個帳戶
貸款金額會先匯入該貸款人帳戶內,
貸款人會再填一份撥款金額,內容填預撥款給建商之金額
例如:須給建商80萬,而貸款核准金額為100萬,只要填撥款金額80萬,剩下20萬仍然留於自己帳戶內。
這只是你多貸下來的錢,不代表你可以少付建商約定好的價金。通常這是買方為了裝潢或是其他周轉之用,而多向銀行貸下來的金額。假設你房屋價金還差500萬,你貸款下來剛好500萬。你是不能扣20萬只付480萬的。少付的20萬,建商有權要求利息,或是直接走違約流程。
6. Andy大講的對,簽約時沒有預留工程後尾款,這部分你就要多耗心力去搏感情了。
畢竟修繕的金額,不會大過你購屋的金額。千萬不要搞到違約。老話一句~趕快回去翻合約出來細讀吧
7. 對了~建議你去下載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最後大家要攤牌的話,你也要知道政府的規則是怎麼走的,買賣雙方要盡的義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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