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要出脫一間巷子內小爛店面所以就上網查查算算 要繳多少稅金??一查還差滿多自用住宅一百多萬稅 一般用地五百多萬稅 大概差了四百萬目前是在租人開店 也就是說 之後賣掉 要多繳四百萬以上想說可以在賣人前的幾個月或一年以前 不租人了 把家人戶籍遷進去讓它空屋 這樣可以變成自用住宅納稅?? 同巷的一樓 都是小店面 或住家 或辦公室這樣可行嗎??
看不懂版大的問題耶自住與一般用地要課的稅差400萬???這是哪種稅丫?所得稅?不是單純看所得嗎?應該沒有分自住跟一般用地的買賣差異吧土地增值稅? 那應該也沒有分自住跟一般用地難不成是房屋稅?房屋稅要課到上百萬,那要多大的坪數丫還是有我沒想到的部份?完全無法理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