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的老房子鐵皮屋租給朋友堆放東西當倉庫, "沒有打租賃契約", 一個月只收他3000台幣, 每次都是我媽打電話催收他房租, 而且常常收不到錢, 一拖就是大半年, 礙於是我媽的老鄰居, 不好意思口出惡言, 所以都好言告知, 對方常常很兇的回我媽跟我姐姐沒錢繳租金, 因此, 一年前已經口頭跟他說過不想租給他了, 他就是不搬, 一直到今年五月,我媽媽才收到所有的欠租, 我媽跟他說不想租給他了, 想請他搬走, 他不肯搬, 還要我們把老房子會漏水的鐵皮修理好,奇怪了, 我都不租給你了, 還要叫我媽修理房子,跟他說我家土地要賣給別人,要他搬走,還是不搬,他還很兇的吐槽我媽說要賣土地是我家的事, 就是賴著不肯搬, .......我們該如何處理這房客呢? 以及他放在裡面的機械零件我又該如何處理才不會觸法? 我跟我媽媽說給他幾個月期限搬走, 寬限期間不再收他租金, 年底把鐵皮屋拆掉.這該如何處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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